来源:发布时间:2019-05-22
辽宁吉人涂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档工业涂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辽宁吉人涂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档工业涂料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1、项目概况

辽宁吉人涂料有限公司10万吨/年高档工业涂料项目位于盘锦精细化工(塑料)产业园内。项目总占地面积为56610.7m2,建筑面积为22980.01m2。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新建7座生产车间(2座树脂车间、4座油漆车间及1座水性漆车间)、1座综合楼、2座甲类仓库、1处原料罐区、导热油炉房、事故池等相关配套设施。

本项目醇酸树脂生产能力为5t/a,全部用于油漆生产;油漆生产能力为10t/a,所需醇酸树脂60060t/a,需外购10060t/a

1)大气污染物对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粉尘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炉燃烧烟气直接通过8m排气筒排放。

2)水污染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生产废水进入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混合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对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拟针对各噪声源采取降噪、减振、隔声措施,在采取上述措施后,经分析计算,厂界噪声可满足排放标准。

4)固体废物对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危险废物暂存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综上所述,项目外排污染物对周围环境影响是可以接受的,可以保持该区域环境质量符合功能要求。该项目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基本原则,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实施是可行的

2、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受本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3、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RcJDtmHOJcRmV6rB8l9U4g 提取码:ej34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电话联系等方式,发表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建设单位:辽宁吉人涂料有限公司,15092630835

环评单位:辽宁宇洁环保咨询有限公司,18243991606;或者邮箱留言获取,邮箱:277871192@qq.com

5、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6、项目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cojNyUWdb0XkjOybEBFu4w 提取码:cc6i

 

 

20195月22